镇工办〔2017〕85号
关于组织镇江市劳动模范参加疗休养活动的通知
各辖市区总工会、镇江新区总工会,市直各行(产)业工委(会),市属产业集团工会:
为体现党委政府及工会组织对广大劳模的关心爱护,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劳模、关爱劳模、学习劳模、争当劳模的良好氛围,根据全国总工会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劳模休养工作的通知》(厅字〔2017〕19号)、《江苏省总工会劳模休养五年计划(2014—2018年)》(苏工发〔2014〕35号)精神,经研究,决定组织部分镇江市级劳动模范参加疗休养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加对象
参加疗休养活动的人员为镇江市级劳动模范、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。本次疗休养坚持面向基层、面向一线、面向普通劳动者的原则,重点生产一线特别是在劳动条件艰苦、劳动强度大岗位工作的劳模和在重大工程、重点科研项目中发挥骨干作用的劳模参加疗休养,优先安排近年来没有参加过疗休养的镇江市级劳模、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。参加疗休养劳模应身体健康、年龄在65岁以下,行动方便、具备生活自理能力。
二、组织实施
1、人员组织。由各辖市区、镇江新区总工会,各行(产)业工委(会)组织报名工作,统一报市总工会生产部(镇江市劳模协会办公室),由市总工会生产部统筹安排,计划分三批进行,每批安排30人左右(各批次分配名额见劳模疗休养分配表)。
2、时间安排。疗休养安排在9-10月期间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每期劳模疗休养时间一般为4天左右。
3、行程安排。根据苏工发〔2014〕35号文件精神,原则上安排到省内接待条件好、服务意识强的劳模休养基地或工人疗养院进行疗休养活动。具体行程由镇江职工国际旅行社与江苏省所属工人疗养院联系落实。参加疗休养人员根据具体集中时间,到21365.com大院集中乘车出发,集中乘车返程。
4、休养内容。开展满足劳模需求、符合休养实际、积极健康的休养活动,不安排组织收费旅游景点和商务宴请等活动。活动形式包含爱国教育、形势报告、交流座谈、体检和健康知识讲座、参观考察、文体活动等内容。
三、费用安排
劳模疗休养活动按出勤对待,疗休养期间产生的食宿、交通、参观考察等费用由市总工会承担。
四、有关要求
1、组织劳模疗休养是工会组织服务劳模的一项实际行动,各级工会组织应把劳模休养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,切实抓好。各单位接到通知后,在组织申报的工作中要严格把关,确保参加疗休养劳模身份的准确性,严禁冒名顶替、造假等现象。各单位在组织疗休养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原则,保证疗休养活动安全、健康、廉洁;各位参加活动的劳模要以大局为重,积极展现镇江劳模的文明形象。
2、劳模疗休养地点分配报名表请于9月15日前上报市总工会生产部劳模协会(电子档通过qq或邮箱zjszghscb@163.com)。
21365.com
2017年8月28日